近日,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鹏城建筑集团2008-2011年度“深圳市文明单位”称号,以表彰鹏城建筑集团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目标,大力发展创新型、智慧型、力量型城市主流文化,在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切实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综合素质,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鹏城建筑集团将以此为荣,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想干、敢干、快干、会干”的精神,团结一心,开拓进取,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进一步提升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我市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